【視傳媒記者黃雋淮/臺南報導】
為配合中央政策推動,行政院規定未全面開徵污水使用費之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自110年度起污水工程案件補助比例由92%調降為87%,南市府因補助比例調降每年須持續增編約6,000萬元。查全臺已對家戶開徵污水使用費之縣市為臺北市、新北市、高雄市、新竹縣、南投縣及連江縣等縣市,徵收費用皆為5元/立方公尺。
▲為提升污水下水道設施健全度 水利局將開徵家戶污水使用費。(圖片由水利局 提供)
市長黃偉哲相當重視臺南市公共污水下水道建設推動並責成水利局加速辦理用戶接管,然污水下水道建設現已成為都市健全發展之重要公共建設指標,為使污水下水道系統建設及營運達永續之目標,應對使用污水下水道之用戶徵收污水下水道使用費,做為維持污水下水道系統營運管理及維護之必要財源。
▲為提升污水下水道設施健全度 水利局將開徵家戶污水使用費。(圖片由水利局 提供)
水利局表示,基於使用者付費原則,下水道法中明訂用戶使用下水道應繳納使用費,市府已自107年1月1日起優先針對台南市事業、機關、學校及軍方開徵污水下水道使用費,並以自來水用水量每度10元計費,為減輕市庫負擔並落實使用者付費原則。目前水利局依「臺南市污水下水道使用費徵收自治條例」持續推動開徵家戶污水下水道使用費,同時依據規費法檢討本市112年度污水下水道平均單位使用費為14.74元/立方公尺,惟基於維護經濟、金融穩定、社會秩序等因素,擬依規費法第13條規定,未來台南市家戶污水使用費率擬減徵為5元/立方公尺。
水利局目前已依前開自治條例規定提送台南市議會審議中,後續將視審議結果辦理公告作業及開徵事宜。水利局強調,為利民眾了解,將於五月起陸續透過中華郵政向民眾寄送E-POST接管確認單,加強向民眾宣導開徵事宜,期請市民朋友共同配合市政政策,共創更優質的生活環境。